舒尼替尼 50mg po, d1-28, 42d/cycle(4/2方案),若未出现RECIST评价的病情进展(PD)或不可耐受的副反应,连续持续4周期;对于肿瘤负荷缩小≥10%的患者,患者进入间歇给药相,暂停服药,每2周行影像学检查一次,密切观测病灶变化情况。当影像学随访结果提示患者肿瘤负荷较停药前时相比增长≥10%时,患者立即按原方案行2周期舒尼替尼治疗。对于肿瘤负荷缩小未达10%以上的患者来说,患者不能进入间歇给药相,需继续接受原方案治疗。对患者进入间歇给药相的患者长期随访并重复上述治疗过程,中位随访时间为21.6个月。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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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18-10-26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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