Ⅱ~Ⅳ期打的
既往推荐的紫杉醇维持治疗是基于GOG178研究结果。该试验将初始化疗后患者随机分配接受3~12个月紫杉醇治疗(135~175mg/m2,每4周1次,共12周期)。结果提示接受12个周期紫杉醇治疗的患者取得PFS的获益(28月vs.21月)但不增加OS。其他研究提示紫杉醇维持治疗并不能获益。因为疗效不确实并与周围神经病变相关,新版指南不推荐紫杉醇用于缓解后的维持治疗。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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