阿比特龙(
肝受损剂量调整指导。有基线中度肝受损患者中减低推荐剂量:阿比特龙减至250 mg每天1次。每天1次剂量250 mg在有中度肝受损患者中预计导致曲线下面积(AUC)与正常肝功能接受1,000 mg每天1次所见AUC相似。但是,在有中度肝受损患者中剂量250 mg每天1次没有临床资料和建议小心。在有中度肝受损患者中开始治疗前,头一个月每周,治疗的两个月后每2周和其后每月监视ALT,AST,和胆红素。如果在有基线严重肝受损患者中发生ALT和/或AST的升高大于5 ×正常上限(ULN)或总胆红素大于3 × ULN,终止阿比特龙和不要再次用阿比特龙治疗患者。在有基线严重肝受损患者中避免用阿比特龙,因为尚未曾在此人群中研究阿比特龙,和不可能预测剂量调整。
肝毒性。对治疗用阿比特龙期间发生肝毒性患者,中断阿比特龙治疗。在肝功能检验返回患者的基线或AST和ALT低于或等于2.5 × ULN和总胆红素低于或等于1.5 × ULN后可减低剂量至750 mg每天1次再次治疗。对恢复治疗患者,监视血清转氨酶和胆红素对三个月最少每2周1次和其后每月1次。如果在剂量750 mg每天1次肝毒性复发,在在肝功能检验返回至患者的基线或至AST和ALT低于或等于2.5 × ULN和总胆红素低于或等于1.5 × ULN后可在减低剂量500 mg每天1次再次开始-治疗。如果低剂量500 mg每天1次时肝毒性复发。终止用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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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19-06-13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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