纳入研究的患者以 1:1:1 的比例随机分组,分别接受安慰剂、一天两次 20 mg 阿普斯特、一天两次 30 mg 阿普斯特治疗。16 周时,患者肿胀疼痛关节数的改善未能 ≥ 20%,则视为治疗无效;此类患者需按试验方案规定提前脱组。24 周时,初始安慰剂组患者通过盲法随机接受一天两次 20 mg 阿普斯特治疗;初始非安慰剂组患者则继续保持其原剂量阿普斯特治疗。在整个试验期间,所有纳入研究的患者在接受安慰剂或阿普斯特治疗的同时,还持续进行稳定剂量甲氨蝶呤(7.5-25 mg/ 周)治疗。另外,对试验中一部分研究对象进行磁共振检查。
共 237 名 RA 患者纳入研究,以美国风湿病学会标准疾病活动度改善程度达到 20% 为主要疗效终点,16 周时,各组达到疗效终点的患者比例相似,其中安慰剂组达到主要疗效终点患者比例为 35%,20 mg 阿普斯特治疗组为 28%,30 mg 阿普斯特治疗组为 34%。对于行磁共振检查的研究对象,根据类风湿关节炎磁共振成像评分系统进行评估;16 周时,不同剂量阿普斯特组患者基线时间起总关节损伤评分的平均变化基本相似。52 周时,治疗组未达到试验临床终点。两种剂量的阿普斯特均表现出良好的耐受性。此项研究发现,在进行稳定剂量甲氨蝶呤治疗的活动性 RA 患者中,没有证据表明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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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19-01-08
2019-01-07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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