艾曲波帕的用法与用量:应采用能使血小板计数达到并维持≥50,000/μL 的最低剂量。基于用药后血小板计数的反应进行个体化剂量调整。不得为了使患者血小板计数达到正常而使用艾曲波帕。在临床研究中,血小板计数通常在艾曲波帕治疗开始后1-2周内升高,在治疗终止后1-2周内下降。艾曲波帕应空腹服用(餐前间隔 1 小时或餐后间隔 2 小时),应在以下产品使用前间隔至少2小时或使用后间隔至少4小时服用,包括抗酸药、乳制品、或含有多价阳离子(如铝、钙、铁、镁、硒和锌)的矿物质补充剂。不得将本品碾碎后混入食物或液体服用。
艾曲波帕的建议起始剂量为25mg(按C25H22N4O4计算,以下涉及艾曲泊帕乙醇胺片剂量的部分均为按C25H22N4O4计算)每日一次。肝功能损害患者应减量用药。
2020-06-01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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