达沙替尼(
①:3~4度中性粒细胞减少(中性粒细胞绝对值ANC<500/立方毫米)。暂停用药,直至ANC≥1000/立方毫米,如果在7天内恢复,以原起始剂量重新开始治疗;如果ANC<500/立方毫米超过7天,降低一个剂量水平。②:3~4度血小板减少(血小板计数<50,000/立方毫米)。暂停用药,直至血小板≥50,000/立方毫米,如果在7天内恢复,以原起始剂量重新开始治疗;如果血小板<25,000/立方毫米超过7天,降低一个剂量水平。
③:在加速期和急变期,患者可出现疾病相关的血细胞减少。如果血细胞减少与疾病无关,暂停用药直至ANC≥1,000/立方毫米且血小板计数≥20,000/立方毫米,然后以原起始剂量开始治疗。如果血细胞减少持续存在,降低一个剂量水平。如果血细胞减少与白血病有关,考虑增加剂量至100mg/每天2次。④:持续中性粒细胞减少。对于持续中性粒细胞减少和血小板减少的患者,在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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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18-09-18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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