多吉美的剂量调整:如患者出现无法耐受的不良反应,可暂停或减少多吉美的用量,如有需要,多吉美的用量可减为每日一次或者隔日一次,每次0.4g(2*0.2)。对于皮肤毒性的剂量调整,当患者感到麻痹、迟钝、异常、无痛肿胀以及其它的一些不适感但是不影响日常活动的1级皮肤毒性,则可继续服用多吉美。
但同时要给予局部治疗以消除症状;当患者出现伴随疼痛的手足红斑和肿胀以及其它影响日常活动的手足不适,此为2级,可先继续使用多吉美,同时给予治疗,若7天之内症状没有改善,需暂时停止多吉美治疗直至缓解至0-1级;当患者出现湿性脱皮、溃疡和手足起疱以及其它导致患者不能工作和正常生活的严重手足不适,此为3级,患者应中断多吉美治疗直至毒性缓解至0-1级,当重新开始治疗时,应减少剂量至每日0.4g。多吉美不需根据患者的年龄、性别、体重、轻/中度肝损害和轻/中度肾功能损害而调整剂量。
2019-07-15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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