尼洛替尼(
如果出现血液学毒性(加速期 :ANC<0.5×109/升或血小板<10×109/升 ;慢性期 :ANC<1.0×109/升或血小板<50×109/升),应暂停尼洛替尼的使用,如果2周内加速期患者血象恢复至ANC>1.0×109/升或血小板>20×109/升以上,或者慢性期患者血象恢复至ANC>1.0×109/升或血小板>50×109/升,则可以重新按照初始剂量服用。如果血象仍然低,可考虑减低
如果出现有显着临床意义的中度或严重的非血液学毒性,应该中止服药 ;一旦毒性缓解,可以恢复每日1次,每次400 mg的剂量。如果临床上适合,可考虑将剂量重新增加至每日2次,每次400 mg。血清脂肪酶升高 :如果出现3-4级血清脂肪酶升高,剂量应降低至每日1次,每次400 mg或中止服药。应每月监测血清脂肪酶。胆红素和肝转氨酶升高 :如果出现3-4级胆红素升高,剂量应降低至每日1次,每次400 mg或中止服药。应每月监测胆红素和转氨酶。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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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19-01-14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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