艾曲博帕(
肝毒性风险。艾曲博帕可能引起肝毒性:开始艾曲博帕治疗前测定血清丙氨酸转氨酶(AST),和胆红素,调整剂量期每2周1次和确定稳定剂量后每月1次。如胆红素升高,进行分次。评价异常血清肝检验与在3至5天重复测试。如证实异常,每周监查血清肝检验直至异常消失、稳定或回至基线水平。中断艾曲博帕如ALT水平增加至 ≥正常(ULN)上限3倍是:进展,或持续 ≥4 周,或伴直接胆红素增高,或伴肝损伤临床症状或肝代偿失调证据。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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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18-12-05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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