受试者随机分组给予舒尼替尼 50 mg/d(允许剂量降低至 37.5 mg)或安慰剂,按给药 4 周停药 2 周的方案治疗 1 年或直到疾病复发,发生第二肿瘤,出现不可耐受的毒性或患者退出。前 3 年内每 12 周进行一次评估,以后每 6 个月进行一次评估,直到肿瘤复发或转移。主要终点是无病生存(DFS),次要终点包括总生存期(OS)、安全性和健康相关的生活质量。
结果显示,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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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18-05-04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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