FDA已批准硼替佐米(
除了第一疗程的其它疗程第1天前,血小板计数应该≥100×109/L,绝对中性白细胞计数(ANC)应该≥1.5x109/L,血红蛋白应该≥8g/dL,非血液学毒性应该恢复至1级或基线。如果发生3级血液学或非血液学毒性(除了神经病变)应中断硼替佐米治疗。对于血液学毒性,治疗应维持两周直到ANC和血小板计数复原;如果复原,硼替佐米的剂量应降低一个水平,从1.3mg/m2降至1.0mg/m2,或从1.0mg/m2降至0.7mg/m2,如果没有发生复原应该中断治疗。
对于1级或2级疼痛外周神经病变,剂量应该降至1.0 mg/m2,维持剂量直到恢复,2级或3级疼痛外周神经病变的患者应维持每周一次0.7mg/m2,如果达到4级应中断治疗。中度或重度肝损伤患者在第一疗程应以0.7mg/m2的剂量开始。随后,基于患者的耐受性增加至1.0mg/m2或进一步降低至0.5mg/m2。同时给予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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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18-11-22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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