2018年11月14日,国家药品监督管理总局(NMPA)批准了
1、作用机制方面。TAF具有靶向肝脏的药物作用机制特点,因此TAF在低于TDF十分之一剂量时,就具有就具有非常高的抗病毒疗效,也因此减少了对骨骼、肾脏的损伤。2、疗效方面。TAF与TDF对都能强效抑制病毒复制,而TAF的转氨酶(ALT)复常表现更好,两者的差异在试验48周时候就有所体现,到144周的时候,HBeAg阳性人群ALT复常率提高了约10%,在转氨酶复常方面可以看出TAF的表现更优。在美肝会议期间,有研究报道,转氨酶复常意味着肝脏疾病进展的延缓,肝细胞癌发生风险的降低。
3、安全性方面。TAF对骨密度及肾功能的不良影响,均要小于TDF。不管患者既往是否存在骨密度降低或肾损伤的情况,使用或者换用TAF后,都可以降低这两种损害作用。因此,2017版的欧洲慢性乙型肝炎临床实践指南也推荐使用富马酸丙酚替诺福韦(TAF)或者恩替卡韦(ETV)来治疗有肾功能风险的慢乙肝患者,对于既往接受口服抗病毒药物治疗的患者,应优选TAF而非ETV。4、耐药性方面。研究截止至144周时,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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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19-04-02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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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17-10-26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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