在最近几年当中,中国已经在大力的加强并推动仿制药一致性评价进程。由《国务院办公厅关于开展仿制药质量和疗效一致性评价的意见 》(国发〔2016〕8号)文件指出:开展
2018年4月3日,《国务院办公厅关于改善完善仿制药供应保障及使用政策的意见》(国发〔2018〕20号)明确指出:
1、促进仿制药替代使用。将与原研药质量和疗效一致的仿制药纳入与原研药可相互替代药品目录,在说明书、标签中予以标注,并及时向社会公布相关信息,便于医务人员和患者选择使用;
2、发挥基本医疗保险的激励作用。加快制定医保药品支付标准,与原研药质量和疗效一致的仿制药、原研药按相同标准支付。
3、推动仿制药产业国际化。结合推进“一带一路”建设重大倡议,加强与相关国际组织和国家的交流,加快药品研发、注册、上市销售的国际化步伐。支持企业开展国际产能合作,建立跨境研发合作平台。
本质上来说,仿制药一致性评价的意义在于:使仿制药在质量和疗效上与原研药一致,在临床上可替代原研药,节约医疗费用,保证公众用药。同时提升我国的仿制药质量和制药行业的整体发展水平。目前,国内已上市化学仿制药(注射剂)一致性评价通道已经开通,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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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20-03-23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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