尼达尼布(
本品应与食物同服,用水送服整粒胶囊。本品有苦味,不得咀嚼或碾碎服用。尚不清楚咀嚼或碾碎胶囊对尼达尼布药代动力学的影响。如果漏服了一个剂量的药物,应在下一计划服药时间继续服用推荐剂量的药物,不应补服漏服的剂量。不应超过推荐的每日最大剂量300 mg。如可适用,除了对症治疗以外,本品的不良反应处理可包括降低剂量和暂时中断给药直至特定不良反应缓解至允许继续治疗的水平。可采用完整剂量(每次150 mg,每日两次)或降低的剂量(每次100 mg,每日两次)重新开始本品治疗。如果患者不能耐受每次100 mg,每日两次,则应停止本品治疗。
除了以上的减量和停药标准以外,如果患者肝酶升高可能需要调整剂量或中断治疗。天冬氨酸氨基转移酶(AST)或丙氨酸氨基转移酶(ALT)增高在1.5倍正常值上限(ULN)之内,且无中度肝损伤(Child Pugh B)迹象时,可中断治疗,或将本品降低剂量至每次100mg,每日两次。当肝酶恢复至基线值时,重新使用本品降低剂量(每次100mg,每日两次)治疗,随后可增加至完整剂量。如果你对
详情请访问
2018-11-02
2018-11-02
2018-11-02
2018-11-02
2018-11-02
2018-11-02
2017-10-26
2017-06-01
2017-06-05
2017-05-31
2017-10-26
2017-06-21